职业资格考试与实操常见问题解答
在备考职业资格考试或进行日常会计、工程实务操作时,考生常会遇到一些具体而实际的问题。

问:银行转账收取的手续费应如何记账?
答:支付银行手续费时,可借记“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问: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若未填写,支票是否仍然有效?
答:就出票行为而言,出票人的授权补记可理解为合法的“未记载”行为,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该行为有效。但持票人若需背书转让或提示付款,则须在补记完成后才能进行。
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2020年为何不能直接乘以全年月份?
答:2020年的折旧额需分段计算。若开始计提折旧的时间为2019年7月,则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为计提折旧的第一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为第二年。因此2020年的折旧额应分为第一年的1/2与第二年的1/2两段来分别计算。
问:抵押补充贷款(PSL)的发放对象和主要服务领域是什么?
答: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抵押补充贷款,发放对象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服务于棚户区改造、重大水利工程、“走出去”等重点领域。该贷款属于阶段性实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问: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其优缺点有哪些?
答:各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分支银行制度(又称总分行制)。该制度指法律上允许在总行之下,在国内外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以总机构为中心的银行网络系统。
优点包括:①规模效益高,广泛的分支机构有利于吸收存款、扩大资本总额与经营规模;②竞争力强,便于现代化管理手段的采用与推广,可加速资金调剂周转、分散风险;③易于监管,总行数量较少,有利于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缺点包括:①加速银行业的垄断与集中;②管理难度大。
问:票据贴现属于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
答:票据贴现是个人持未到期票据向银行换取资金,相当于银行将资金贷给个人,属于资金运用,是资产的范畴。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属于资金来源;正回购是现在卖出融入资金、到期再买回;同业拆借是向同行借入,也属于资金来源。
问:紧缩性货币政策通常不包括哪项操作?
答:逆回购属于投放资金,是宽松货币政策工具;而公开市场卖出业务、提高再贷款利率、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均属于紧缩性操作。
问:物价持续上升时,为何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答:以存货发出成本为例,若1号购入5千克、单位成本2元,5号购入5千克、单位成本5元,6号发出8千克,按先进先出法成本为5×2+3×5=25元。物价上升时,按较早较低的单位成本计算发出成本,导致成本少计,从而利润虚增;同时期末库存成本按较高市价反映,也会出现高估。
问: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合建时,分隔要求是什么?
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以及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进行完全分隔。新规范要求均为“2+2”分隔。
问:表见代理的效力如何认定?
答: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若相对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则代理行为有效。题目中若出现“空白合同”等情形,通常判定为有理由相信,故为有效而非效力待定。
问:园林绿化公司为政府部门清理杂草,开票时税收分类编码应如何选择?
答:可选用30499“其他现代服务”,开票商品名称可写为“现代服务绿化养护费”。
问:收回已转销的坏账,为何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会变小?
答:收回已转销坏账时,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一借一贷相互抵销,余额不变;但坏账准备在贷方增加,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余额减坏账准备)变小。
问:直接转销法下,为何说期末应收款项可能被高估?
答:直接转销法下,只有实际发生坏账时才进行会计处理。若仅存在减值迹象、预计将发生坏账,此时不计提减值,应收账款的金额便未反映潜在损失,因此是高估的。
问:损益类科目中,损失和收益的增加方向如何?
答:损失的增加记借方,收益的增加记贷方。
问:柱洞法施工的关键是什么?
答:关键在于确保两侧开挖后初期支护同步作用在顶纵梁上,且柱子左右水平力同时加上并保持相等,即两侧初期支护需同时对称施工安装。
问:什么是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国家对因商事、产权等行为所书立或使用的凭证征收的税,采用在凭证上贴印花税票的办法征收。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学习时需关注具体计税内容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问:氯离子会腐蚀不带钢筋的混凝土吗?
答:氯离子主要腐蚀混凝土中的钢筋,引起钢筋锈蚀、体积膨胀,导致混凝土构件破坏。此外,氯离子也会引起混凝土强度降低:其渗透会导致混凝土中水泥石膏反应生成的钙铝矾土及硬化水泥石中的钙铝矾土发生膨胀,从而引起体积膨胀和破坏,导致强度降低。
问:承兑人与出票人是否相同?
答:两者不同。承兑仅针对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可能是自己出票自己承兑,也可能是自己出票、其他企业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则由银行承兑。只有承兑行为受理并签章后,角色才转变为承兑人。虽然某些情况下两者可能归于同一主体,但属于两个环节的当事人,不能简单混为一谈。
问:已承兑票据中,若保证行为未记载被保证人,谁是被保证人?
答:保证行为中,被保证人属于相对记载事项。若未记载被保证人信息,对于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即为被保证人。承兑人并非承兑行为中的相对记载事项,已承兑票据中记载承兑字样并签章的主体即为承兑人。